前
言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16423
—
2006)
是将《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GB16423
—
1996)
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GB16424
—
1996)
进行整合、修改后编制而成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16423
—
2006)
的发布实施
,
在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有效减少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强化部门安全监管等方面均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有了长足进步。自《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16423
—
2006)
发布实
施以来,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发生了巨大变化:地下矿山不断向超深井、超大规模方向发展,露天矿山开采深度越来越深,排土场的边坡高度越来越高。十几年来,矿山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矿山安全生产的技术也有了很大发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16423
—
2006)
已经不能适应矿山的快速发展,需要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作出适当修订
。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适应矿山安全生产情况的变化和技术的进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有关设计、科研单位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
(GB16423
—
2006)
进行了修订。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要求,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冶北方
(
大连
)
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规程修订参加单位。由祁保明、伍绍辉、许传华、汪斌、谢良、刘育明、刘召胜、代碧波、彭洪涛、安建英
、
汪为平
、
朱瑞军、徐京苑、梅国栋、代永新、浦勇、张伟、夏长念、张西良、樊勇、郭本利、王树勋、杨小聪、常剑、巴家泓、杨海涛等组成了规程修订组。
规程修订组经过认真调查研究,起草修订条款
,反复征求意见,讨论修改,历时五年,几易其稿,最终于
2020
年
9
月完成了规程修订工作。
规程修订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
,
坚持国务院通知中规定的标准化工作改革原则,立足当下,适度前瞻,既考虑大型矿山的特点,也兼顾中小型矿山的实际运行情况。
本次修订删除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16423
—
2006)
中不宜作为强制性条款的内容以及与落后工艺、设备相关的内容;修改了不适应当前矿山发展情况的内容,纳入了先进成熟的技术;将相关规章、标准、规范中的规定或者要求整合为规程的条款。修订后的条款具有较
强的可操作性。
【解读】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 1642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