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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煤 矿 文 件
XXXX 〔 20 20 〕 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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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瓦斯超零限目标管理制度》的通知
矿属各部门、科室、班组、队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 煤矿安全规程 》( 2016 )、《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细
则 》的相关要求 , 切实推动 我矿 瓦斯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有效防范瓦斯
灾害事故 , 特制定 《 XXXXXXXXXXXXXXXXX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 请
矿属各部门、科室、班组、队 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 XXXXXXXXXXXXXXXX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
2.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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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0 年 4 月 10 日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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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一、总体思路
坚 持 “ 安 全 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 综 合 治 理 ” 的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 着 力 建 立 “ 通 风 可
靠 、 抽 采 达 标 、 监 控 有 效 、 管 理 到 位 ” 的 瓦 斯 综 合 治理工作体系 , 严格执行 《 煤
矿安全规程 》( 2016 )、《防治煤 与瓦斯突出 细则 》,有效控制瓦斯超限,
杜绝瓦斯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实现瓦斯零超限。
三、瓦斯超限的界定
(一)瓦斯超限浓度的界定
矿井风流瓦斯浓度达到《 煤矿安全规程 》所规定的各 通风 地点 瓦 斯 浓 度
设 限 值 及 以 上 , 属 于 瓦 斯 超 限 ;《 煤 矿 安 全 规 程 》 规 定 报 警浓度 为 1 的 地 点瓦斯
浓 度达 到 0.8 时 以 及报 警浓 度 为 0.5 的 地点瓦斯 浓 度达 到 0.4 时 , 属于 瓦
斯 预警 。
1.采 掘 工 作 面 、 上 隅 角 及 回 风 流 中 瓦 斯 浓 度 ≥ 1.0 ;
2.采 区 回 风 巷 风 流 瓦 斯 浓 度 ≥ 1.0 ;
3.矿井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瓦斯浓度 ≥ 0.75 ;
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进风流瓦斯浓度 ≥ 0.5 ;
5.被 串 工 作 面 进 风 流 瓦 斯 浓 度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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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瓦斯浓度 ≥
0.5 ;
7.有计划排放瓦斯,第一汇风点下风侧 10m 处瓦斯浓度 ≥
1.5 ;
8.其他地点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范围。
(二)瓦斯超限 事故 的界定
1.在 提 前 制 定 必 须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情 况 下 , 预 计 有 可 能 发 生 的 瓦 斯 超 限 ,
可 以 认 定 为 有 计 划 瓦 斯 超 限 , 但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或 计 划 必 须 经 矿 长 、 矿 总 工 程 师
签 字 后 , 提 前 报 煤 业 公 司 调 度 室 、 安 监 部 和 通防部备案。
下列情况涉及范围内的瓦斯超限时属于有计划瓦斯超限:
( 1) 提 前 制 定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 有 计 划 的 进 行 检 修 、 更 换 局 部 通风 机 、
更换风筒、矿井停电或停风演习、矿井反风演习等;
( 2) 在 采 取 防 喷 措 施 情 况 下 , 底 抽 巷 施 工 穿 层 钻 孔 或 穿 层 钻 孔在采取
水力扩孔及高压注水等措施作业期间出现瓦斯超限且浓 度不超过 1.5
( 3) 在 采 取 抽 采 措 施 、 且 经 消 突 评 价 达 标 后 , 进 行 岩 巷 揭 穿 突出煤层
时;
( 4) 按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后启封巷道、密闭时。
2.在 应 急 预 案 实 施 得 当 , 且 不 造 成 不 良 后 果 的 前 提 下 , 因 暴 风 雨 或 外 界 不 可
控 因 素 造 成 停 电 、 停 风 时 出 现 的 瓦 斯 超 限 不 作 为 瓦 斯 超限事故统计。
四、瓦斯零超限管理职责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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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各矿井行政正职是瓦斯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瓦斯 治 理 工 作
负 全 面 责 任 。 及 时 解 决 瓦 斯 治 理 工 作 所 需 的 人 、 财 、 物 , 并 定 期 检 查 , 在 瓦 斯 区
域 治 理 、 局 部 治 理 的 时 间 上 给 予 充 分 保 证 , 确保瓦斯防治机构、人员、计划 、
措施、资金五落实。
(二 )矿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瓦斯治理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 。 负 责 组 织 编 制 、
审 批 、 实 施 、 检 查 瓦 斯 治 理 工 作 的 规 划 、 计 划 和 措 施 。 对可能出现瓦斯超限的采掘工
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制定有针对性 的技术措施,进行超前治理,严防生产
过程中瓦斯超限。
( 三 ) 主 管 矿 井 防 突 、 生 产 、 机 电 等 工 作 的 副 职 , 对 分 管 范 围 内 的 瓦 斯 治 理
工 作 负 直 接 领 导 责 任 。 负 责 安 排 瓦 斯 治 理 工 程 所 需 时 间和空间 , 平衡 、 解决生产
与瓦斯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四 )主 管 矿 井 安 全 的 副 职 , 对 瓦 斯 治 理 工 作 的 执 行 情 况 负 监 督检查责任 ,
负责安排瓦斯治理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五、瓦斯零超限目标保障措施
各 矿 井 必 须 牢 固 树 立 “ 瓦 斯 超 限 就 是 事 故 ” 的 理 念 , 巩 固 和 完 善 “ 通 风 可 靠 、
抽 采 达 标 、 监 控 有 效 、 管 理 到 位 ” 的 瓦 斯 综 合 治 理 工 作 体 系 , 紧 密 结 合 矿 井 实 际 制 定
完 善 、 可 靠 的 瓦 斯 治 理 和 预 防 措 施 , 严格监督落实 , 严防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
(一 )矿井必须严格制定瓦斯防治
瓦斯超零限目标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