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
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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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632—1996
本标准是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992)、《矿井水文地质规程》(1984)以及《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1993)的有关规定,结合煤矿生产实际需要制订的煤炭行业标准。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进行探放水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应以本标准为技术依据。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景海。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负责解释。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探放水的原则,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探水钻孔布置及其施工的技术要求,探放水的安全技术措施等。
本标准
适用于井工开采
的矿井。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煤矿安全规程 煤炭工业部(1992)
矿井水文地质规程 煤炭工业部(1984)
煤矿防治
水工作
条例 煤炭工业部(1993)
3 探放水原则
“每一个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
疑
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水原则”(见《煤矿安全规程》第259条)。“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见《煤矿安全规程》第260条)。
3.1
3.1
、3.5、3.6、3.7、3.8各条分别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60条的一、五、六、七、九款的规定执行。
3.2 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并有出水征兆时。
3.3 接近含水层、导水或可能导水的断层带或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
3.4 打开防水隔离煤柱前。
4 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
探放水工程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4.1 探放水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水害类型、水量及水压预计。
4.2 探放水巷道的开拓方向、施工次序、规格和支护方式。
4.3 探放水钻孔组数、个数、方向、角度、深度、孔径、施工技术要求和采用的超前距、
帮距及探
水线确定。
4.4 探放钻孔孔口安全装置及耐压要求等。
4.5 探放水施工与掘进工作的安全规定。
4.6 受水威胁地区信号联系和避灾路线。
4.7 通风措施和瓦斯检查制度。
4.8 防排水设施,如水闸门、水闸墙、水仓、水泵、管路、水沟等排水系统及能力的安排。
4.9 水情及避灾联系汇报制度和灾害处理措施。
4.10 钻窝设计、探放水孔布置的平面图、剖面图等。
5 探水线确定
5.1一般应
沿老空
积水线
或老空边界
平行外推60~150m,
定为老空的
探水线。
5.2用式(1)求得α值确定的界线,定为探放含水层水、断层水的探水线。
5.3井巷通过导水或可能导水断层前,必须超前探水。探水线(探水起点)至断层交面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m,水压大于2
MPa
时应按每增加0.1MPa增加0.5~1m。
5.4一般应以可能出水的老钻孔开孔点为圆心,按式(1)求出d值作半径画圆;或在老钻孔偏斜方位的范围打探水孔时,应以老钻孔水平偏斜距与α值之和为半径画圆,上述两个圆的圆周线即探水线。
6 探放水钻孔布置
6.1探
放老空水
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其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布置;钻孔应成组布设,其
孔数视超前
距和
帮距而
定。
6.1.1竖直扇形面内
钻孔间的终孔垂距不得
超过1.5m。
6.1.2水平扇形面内各组
钻孔间的终孔
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
6.1.3探水钻孔的最小超前距
或帮距一般
不得小于10~20m。亦可用式(1)计算。
6.1.4一般倾斜煤层平巷的探放水孔,应呈半扇面形布置在巷道正前和上帮。
6.1.5倾斜煤层上山巷道探放水孔,呈扇面形布置在巷道的前方。
6.2探放断层水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6.3探放水钻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
终孔孔径
一般不得大于58mm。
6.4沿岩层
探放强含水层
水、断层水或陷落柱水,其超前距可按附录A表A1经验值选定。
6.5巷道接近可能导水的老钻孔探水线时,应向老钻孔布设扇形探水钻孔。
6.6对水压大于1MPa的断层水、陷落柱水或强含水层水,不宜沿煤层布置探放水钻孔。必要时按《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第17条五、六两款的规定执行。
7 探放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
探放水钻孔应安设孔口安全装置。孔口安全装置由孔口管、泄水测压三通、孔口水门和钻杆逆止阀(必要时安装)等组成。
7.1孔口管的安装与固定:
7.1.1选择岩层坚硬完整地段开孔,孔径应大于孔口管直径1~2级,钻至预定深度后,将孔内冲洗干净。注浆使孔口管(管周围应焊扶正肋骨片)与孔壁间充满水泥浆。待孔口管周围水泥浆
凝固后扫孔
,扫
孔深度应超过孔口管长度0.5m。
7.1.2扫孔后对孔口管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压力应大于预计水压并稳定30min后,孔口管周围不漏水时,方可钻进。
7.1.3孔口管插入孔内长度,一般可按附录A表1的经验值选定。
7.1.4节理裂隙发育,岩石松软或破碎,无条件另选放水地点时,应注浆加固后,再安设孔口管。
7.2
探放强含
MT_T632-1996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