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爆破作业生成CO的计算
井下爆破作业时,煤矿许用炸药在炮烟内爆破后
,
由于反应是在短时间内瞬时发生的剧烈爆轰反应,且受到空间条件的限制,炮烟在瞬间充满掘进工作面附近的一段巷道内,这段充满炮烟的巷道长度即为炮烟的抛掷长度。影响抛掷长度的首要因素为爆破方式,其次为炸药量,根据经验,炮烟抛掷长度
L
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
L
为爆破时炮烟抛掷长度,m;
Ge
为一次爆破作业的炸药用量,kg。
由于爆破是在相对封闭的区域内进行,爆破结束时,可以认为CO气体在抛掷长度范围的巷道内与原来空气混合均匀,由于爆破后可将NO等有害气体转化为CO的气体浓度进行计算,因此爆破后抛掷长度范围内CO气体的初始浓度(按体积)计算公式可表示为:
其中:
C
0
为爆破后CO气体初始浓度,%(或ppm);
Ge
为一次爆破用炸药质量,kg;
b为单位质量炸药爆炸时生成的有毒气体的量,m
3
/kg,可取 0.04;
L为炮烟抛掷长度,m;
S为掘进工作面附近巷道断面面积,m
2
。
例如,当在断面S为12 m
2
(高3m,宽4m)的巷道内进行掘进爆破时,若采用一次爆破炸药量
Ge
为11.1kg,则此次爆破的炮烟抛掷长度为
则爆破后CO的初始浓度(按体积)为
此时CO气体浓度是我国《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最高允许浓度(24 ppm)的约90倍,严重超出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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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井下爆破作业生成CO的计算方法(含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