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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N0001-2017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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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特 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N0001-2017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Special Purpose Motor Vehicles in Defined Fields Safety and Technical Supervis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 7年1月 1 6日 前言 2014年10月颁布的《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定义和 监管范围需要进一步明确。 2015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 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导则》中安全技术规范“紧急制定”的规定,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下达《场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 全技术监察规程》起草任务书。 2015年12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组织有关专 家成立起草组,在上海召开了起草工作会议,形成《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草案。 2016年1月,在北京召开了专题会议,经过相关专家专题研讨, 形成《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送审稿。 2016年2月和12月,送 审稿提交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委员会两次审议,经修改后形成报批稿。 2017年1月16日,本规程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明确了场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监管范围,规定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设计、制 造、改造、修理、使用、检验的基本安全要求,本规程颁布施行后,将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 规程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吴占稳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傅顶和 苏州益高电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吴国军 安徽合力股份育限公司 王英 上海龙工控股有限公司 谢英华 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张 威 中困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景为科钱剑雄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尚 洪 目 录 1 总则… ………………………………………………………………………… (1) 2 设计、制造、改造与修理… ……………………………………………… … (2) 3 使用安全管理… ……………………………………………………………… (11) 4 检验…… ……………………………………………………………………… (13) 5 附则…… ……………………………………………………………………… (16) 附件 A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产品合格证……… …………………………… (17) 附录aa叉车产品数据表… ……………………………………………… ( 18) 附录ab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产品数据表… ………………………… (19) 附件 B叉车检验项目表…… ………………………………………………… …(20) 附件 C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检验项目表……… …………………………… ( 21)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 总 则 1.1 目的 为了保障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使用,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民生命和 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1.2 含义和适用范围 根据《特种设备目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场车),是指除道路交 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包括机动工业车辆和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1. 2.1 机动工业车辆 本规程中机动工业车辆指叉车。叉车,是指通过门架和货叉将载荷起升到一定 高度进行堆垛作业的自行式车辆,包括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和三向堆垛车。 注 1 - 1 :本规程所指叉车不包括可拆卸式属具。 1.2.2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以下简称观光车辆),包括观光车和观光列车 。 观光车,是指具有4个以上(含4个)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非封闭型自行式乘用 车辆,包括蓄电池观光车和内燃观光车。 观光列车,是指具有8个以上(含8个)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由一个牵引车头 与一节或者多节车厢组合的非封闭型自行式乘用车辆,包括蓄电池观光列车和内燃观光列车。 注 1 -2:本规程所指蓄电池观光列车的驱动方式为电动机,且其动力源为锂电池组。 1.2.3适用范围 场车的设 计 、制造、改造、修理、使用、检验等应当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1.3特殊规定 1.3.1 使用路况和标志 场车行驶路面应当平坦硬实;行驶路线中存在陡坡、长坡、急弯、窄道、深沟 等特殊路况时,应当设置保护设施、警示标志和限速提示等。 1.3.2观光车 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 最 大 运行速度不得 大于 30km/h; (2)额定载客人数(含驾驶人员,下同)大于或者等于6人,但不得大于23人; (3)最大行驶坡度不得大于10%(坡长小于20m的短坡除外)。 1.3.3观光列车 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最大运行速度不得大于20km/h; (2)额定载客人数(含驾驶人员和安全员)不得大于72人,并且牵引车头座位数 小于或者等于 2个,车厢总节数不得大于3节,每节车厢座位数为20个-35个(含20 个和 35个); (3)最 大 行驶坡度不得 大 于4%(坡长小于20m的短坡除外)。 2 设计、制造、改造与修理 2.1 基本要求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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