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老鹰山 煤矿 “ 3 · 11 ”
较大 顶板 事故调查报告
201 9年 3月 11 日 9时 50 分,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老鹰山
煤矿(以下简称 老鹰山 煤矿) 1081 综采工作面 发生一起较大 顶板
事故,造成 3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 约 362.06 万 元。
事故发生后,贵州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再勇,副省长陶
长海,六盘水市委书记王忠,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刚等领导分别
对事故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等工作作出了指示、批示;贵州煤矿
安全监察局局长李建民,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厅长冯仕文等率有关
部门人员赶赴现场传达省、市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指导抢险
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也派员赶赴现场指导
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
3 月 12 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
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经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同意, 成立了以贵州煤矿安全监察
局水城监察分局局长刘长华为组长,六盘水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
产执法局副局长徐应华、市能源局副局长吴学刚、贵州煤矿安全
监察局水城监察分局副局长滕杰为副组长,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水城监察分局 、 六盘水市应急管理局 、 能源局 、 公安局 、 总工会 、
水城县人民政府有关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 , 对事故展开调查 ;
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对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进行鉴定。
事故调查4??'? “ 0?[B^、?#???、?事"xe、#H?
~ ” 的原O?FP过)?
p 查、调查
A?和查L;-.?Cz??查D?
事故原因 ? H$;?事故责任 ? ??六-水 8 4?
监
E ?? ??
-2 -
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老鹰山煤矿 “ 3· 11 ” 较大顶板事故移
?调查的3 !的C3 F 0?对有?责任人
? 、 责任单位的处理建
议和防范措施>)?<有?情况报告?A?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2011 年 7 月 ,成立 贵州水矿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
称水矿控股公司 ) , 2012 年 7 月 ,成立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 公
司 (以下简称水矿股份公司),属 国有控股公司 。水矿控股公司
持有 水矿 股份公司 62.43% 的股份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等 10 家单位持有其余 37.57% 的股份 。水矿控股公司及水矿股份
公司对下属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统一由水矿股份公司履行,
对如下煤矿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老鹰山煤矿、大河边煤矿、汪家
寨煤矿、那罗寨煤矿、大湾煤矿、中岭公司、
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老鹰山煤矿3.11较大顶板事故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