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
(一)基本安全设施。
1.安全出口。
(
1)通地表的安全出口,包括由明井(巷)和盲井(巷)组合形成的通地表的安全出口。
(
2)中段和分段的安全出口。
(
3)采场的安全出口。
(
4)破碎站、装矿皮带道和粉矿回收水平的安全出口。
2.安全通道和独立回风道。
(
1)动力油硐室的独立回风道。
(
2)爆破器材库的独立回风道。
(
3)主水泵房的安全通道。
(
4)破碎硐室、变(配)电硐室的安全通道或独立回风道。
(
5)主溜井的安全检查通道。
3.人行道和缓坡段。
(
1)各类巷道(含平巷、斜巷、斜井、斜坡道等)的人行道。
(
2)斜坡道的缓坡段。
4.支护。
(
1)井筒支护。
(
2)巷道(含平巷、斜巷、斜井、斜坡道等)支护。
(
3)采场支护(包括采场顶板和侧帮、底部结构等的支护)。
(
4)硐室支护。
5.保安矿柱。
(
1)境界矿柱。
(
2)井筒保安矿柱。
(
3)中段(分段)保安矿柱。
(
4)采场点柱、保安间柱等。
6.防治水。
(
1)河流改道工程(含导流堤、明沟、隧洞、桥涵等)及河床加固。
(
2)地表截水沟、排洪沟(渠)、防洪堤。
(
3)地下水疏/
堵工程
及设施(
含疏干井
、放水孔、疏干巷道、防水闸门、水仓、疏干设备、防水矿柱、防渗帷幕及
截渗墙等
)。
(
4)露天开采转地下开采的矿山露天坑底防洪
水突然
灌入井下的设施(包括露天坑底所做的假底、坑底回填等)。
(
5)热水充水矿床的疏水系统。
7.竖井提升系统。
(
1)提升装置,包括制动系统、控制系统、闭锁装置等。
(
2)钢丝绳(包括提升钢丝绳、平衡钢丝绳、罐道钢丝绳、制动钢丝绳、隔离钢丝绳)及其连接或固定装置。
(
3)罐道,包括木罐道、型钢罐道、钢轨罐道、钢木复合罐道等。
(
4)提升容器。
(
5)
摇台或
其他承接装置。
8.斜井提升系统。
(
1)提升装置,包括制动系统、控制系统。
(
2)提升钢丝绳及其连接装置。
(
3)提升容器(含箕斗、矿车和人车)。
9.电梯井提升系统(包括钢丝绳、罐道、轿厢、控制系统等)。
10.带式输送机系统的各种闭锁和机械、电气保护装置。
11.排水系统。
(
1)主水仓、井底水仓、接力排水水仓。
(
2)主水泵房、接力泵房、各种排水水泵、排水管路、控制系统。
(
3)排水沟。
12.通风系统。
(
1)专用进风井及专用进风巷道。
(
2)专用回风井及专用回风巷道。
(
3)主通风机、控制系统。
13.供、配电设施。
(
1)矿山供电电源、线路及总降压主变压器容量、地表向井下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