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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犐犆犛13.100犇09备案号:25407—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犃
犙1062—2008煤矿井下电钳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
及考核标准犜狉犪犻狀犻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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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本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开滦安全技术
培训中心、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金牛能源集团公司。本标准起草人:周心权、李谨、张振普、瓮立平、杜春艳、李素、霍秋生。本标准首次发布。犃
犙1062—2008
煤矿井下电钳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
及考核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电钳工的基本条件、安全技术培训(以下简称培训)大纲和安全技术考核(以
下简称考核)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电钳工的培训和考核。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煤矿安全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煤矿井下电钳工 狌狀犱犲狉
犵狉狅狌狀犱犲犾犲犮狋狉犻犮犻犪狀牔犳犻狋狋犲狉犻狀犮狅犪犾犿犻狀犲从事煤矿井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的专职人员。4 基本条件4.1 年满18周岁(男性)。4.2 身体健康,无妨碍履行本工种的疾病或生理缺陷。4.3 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5 培训大纲5.1 培训要求5.1.1 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煤矿井下电钳工进行培训和复审培训。复审培训周期为两年。5.1.2 培训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侧重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应注意对煤矿井下电钳工进行职业道
德、安全法律意识、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5.1.3 通过培训,煤矿井下电钳工应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包括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和实
际操作技能。5.2 培训内容5.2.1 安全基本知识5.2.1.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煤矿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b) 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c) 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1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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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e) 劳动保护相关知识。5.2.1.2 煤矿生产技术与主要灾害事故防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 煤矿生产技术知识;b) 煤矿主要灾害事故的识别及防治知识,包括水害、火灾、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顶板事故、机电
运输事故、爆破事故等;c)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其识别,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相关知识。5.2.1.3 煤矿井下电钳工的职业特殊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 煤矿作业特点,煤矿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b) 煤矿井下电钳工在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c) 煤矿井下电钳工的职业道德和安全职责。5.2.1.4 职业病防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 职业病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症及其防范措施;b) 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的权利和义务。5.2.1.5 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 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基本知识;b) 井下发生各种灾害事故的避灾方法。5.2.2 安全技术基础知识5.2.2.1 矿井供电系统及井下供电安全主要包含以下内容:a) 矿井供电系统,包括煤矿对供电的要求、供电电压等级、深井与浅井供电系统、变压器的中性点
运行方式等;b) 采区供电系统,包括采区变电所、工作面配电点、移动变电站等;c) 井下供电安全,包括井下供电的规定与要求、用电安全作业制度、触电的危害及预防措施、井下
电气事故及防治措施等;d) 杂散电流的危害及防治措施;e) “三专两闭锁(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风电闭锁、甲烷电闭锁)”的构成、作用及使用
范围。5.2.2.2 矿井供电电网保护主要包含以下内容:a) 矿井电气保护的任务及对电气保护装置的要求;b) 漏电保护;c) 保护接地;d) 过电流保护;e) 综合保护装置,包括电动机综合保护器、电钻综合保护装置、照明及信号综合保护装置等。5.2.2.3 煤矿井下电缆及其连接装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a) 井下电缆的种类及结构、选用原则和方法、敷设与连接及维护要求;b) 井下电缆连接装置的结构及安装要求。2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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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4 矿用电气设备主要包含以下内容:a)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AQ 1062-2008 煤矿井下电钳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