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生产调度工作条例
( 82 )煤生字第 610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煤炭生产调度工作,进一步健全强有力
的生产指挥系统,使生产调度真正成为组织生产的指挥部和参
谋部,全面地、科学地、有预见性地组织指挥生产,以适应煤
炭工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调度机构是煤炭企业生产的指挥中心,是连
接煤炭生产各环节的纽带,是组织生产、技术、管理等各部门
共同完成国家计划的重要机构。调度工作是各级领导加强企业
生产管理,组织完成生产计划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煤炭生产是地下作业,自然条件复杂、生产环 节
繁多。调度工作的作用就在于 : 随时掌握生产的变化情况,搞
好综合平衡,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部门之间、环节之间的问
题,灵活具体地实行集中统一指挥,实现安全生产。
第四条 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认真执行煤炭生产的有
关方针和政策,以生产为中心,按照国家计划,组织全面地、
均衡地、安全地完成煤炭生产任务。
第五条 调度工作要做到有令 必 行、有禁 必 止,下级必须
服从上级。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第六条 各地煤矿之须加强对生产调度工作的领导,充分
发挥调度部门的职能作用 。 各级调度人员 必 须加强学习,努力
工作,提高业务技术和管理水平,严格履行调度职责,圆满地
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 负责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按班、按日、按旬、
按月完成原煤产量、开拓、掘进进尺(剥离)、洗精煤和无烟块
煤等各项生产任务 。
第八条 负责召开调度会、生产会、平衡会,及时解决生
产中的问题。督促 检查 执行情况。凡是涉及影响当前生产的问
题,有权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仅.
第九条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 按 照煤矿安全规程、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指挥生产,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 问题,
有权下达调度指令,并督促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凡是发生
重大事故,调度室要组织和指挥抢救工作,并组织尽快恢复正
常生产。
第十条 及时掌握生产趋势和分析生产动态,对生产薄弱
环节 , 采掘工作面接替情况和采掘工出勤率等进行专题调度。
第十一条 抓好均衡生产 。 平时要狠抓夜班生产和月初、
季初的生产,安排好矿井计划检修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二条 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工作。对领 导
指示及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对生产活动情况及出现的重大问
题 , 如实迅速地逐级上报。
第十三条 重点了解和掌握综采、普采、综 掘 工作面的准
备、安装、使用和日常生产情况。
第十四条 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熟悉生产、掌握第
一手资料,了解生产变化趋向,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 保证
生产不间断地进行。
第十五条 建立完整的原始记录,按时填写图表和牌板,
及时提出调度日报和生产活动分析资料。
第十六条 调度通知、调度通报是传达领导紧急指示,进
行紧急工作部署的重要手段,属于紧急公文,并具有同级正式
文件的同等效力,各单位须严格贯彻执行。
第十七条 调度人员有权参加生产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
有权召集或参加有关生产会议。
第十八条 根据领导指示和 生产需要,有权调动人力、物
力以及车辆,各单位必须坚决服从调度命令。
第十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了解计划、生产、安全措
施和领导指示的落实情况,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如实提供情况
和资料。
第二十条 不断改进和完善调度通讯手段,充分发挥现有
传真、数传设备的效能,加速调度通讯现代化。
第三章 机构设 置 与人员配备
第二十一条 煤炭生产系统都之须设立独立的生产指挥机
构,统称为调度室(总调度室或综合调度室)。部、省煤炭局、
矿务局调度室为处级单位,矿为科级单位。
第二十二条 煤炭生产调度机构的设置分为煤炭部、省 煤
炭局、矿务局、矿和井(区)五级调度,组成一个统一的生产
调度网,进行全面统一指挥。
第二十三条 生产调度人员的配备。部调度室设正、副主
任,以及值班调度、综合分析、生产统计、传真等专业技术管
理人员共十五人。省煤炭局调度室根据生产调度业务量的大小,
可设主任一至二人,主任工程师一人,各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和 调 度人员八至十五人 。矿务局、矿调度室可设主任二至 四 人,
主任工程师一人,每台值班调度人员四至七人,综合统计分析
人员和组织生产平衡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四至五人,传真人员
二至三人 。
各井(区)调度或直接抓 采掘 区队的矿级调度室,坐台调
度人员小班必须配备二人,并设抓生产准备、综合分析和原始
资料积累的专业人员二至三人。
设总调度室或综合调度室的单位,对各基建、机电、运输
等专业调度人员按实际情况另配。
第二十四条 调度人员的人选,必须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积极为四化工作,有一定煤矿生产实践经验、专业知识和独立
指挥生产的能力 , 责任心强,
煤炭工业生产调度条例(82)煤生字第610号